东莞新金丽华酒店

酒店地址:大岭山镇中兴路152号
住客点评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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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环境很好,服务也不错,就是有点旧,在镇中心,很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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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ifi再房间里根本没信号!艺龙返现也乱弄!房间挺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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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还可以,比较便宜,还会再来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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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有异味,被子很臭,墙会掉,水生锈了而且是棕色,灯全坏了,wifi装逼的,门等于墙很难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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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差评!酒店破旧,房间破旧,进屋半天找不到灯…双人间4个有3个灯是坏的…艺龙写有有线其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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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店12时退房规定要明示

2016.10.14
  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  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